
據中國電動汽車網了解,有些電動汽車的電池系統、充電器相繼出現問題,需要10多萬元維修或者更換,這樣的價格幾乎可以購買一輛新車了,消費者陷入尷尬境地。這些問題的出現,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以往新能源汽車沒有被納入到汽車“三包”的體系中。

自2013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汽車“三包”政策,只針對發動機、變速器等動力總成部件,而沒有將電池等新能源汽車核心部件納入其中,只能依靠各家車企對電動汽車核心零部件的質保規定,這就為消費者維權帶來了難度。
新能源汽車發展不能一直依賴于政策的扶持,終究要走向市場,在競爭中發展壯大,實行“三包”能夠加快新能源汽車市場化的步伐。
近兩年,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取得了長足發展。2017年,我國銷售新能源汽車77.7萬輛,在全部新車銷量中占比為2.69%,已經越過了公認的1%拐點,新能源汽車已不再屬于幼稚期,而開始邁向了成長期,到了走向市場化的時候。
離開生產線進入市場的車輛都會經過多道檢測,即便如此也不能保證到達消費者手中的車輛100%沒有問題。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,歐美等汽車發達國家早就制定相應的法律,如美國的《檸檬法》。我國也制定了汽車“三包”政策,但由于彼時新能源汽車還是新生事物,體量很小,所以沒有專門的條款。如今,新能源汽車作為汽車家族中的重要門類,已經到了納入汽車“三包”體系的時候。
實施新能源汽車“三包”政策,用法律手段配合市場機制淘汰那些落后企業產品,既符合市場經濟規律,也具有可行性,更重要的是保護了消費者的權益,增強了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的信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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